问题 | 如何办理结婚证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一、如何办理结婚证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结婚公证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后,工作人员要对相关事项和义务进行告知,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由当事人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告知和受理事项。 3、工作人员要对当事人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并进行笔录,然后由当事人确认。 4、等签发和批准之后,则要出具公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证丢失了如何办离婚 如果是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可以携带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如果是双方结婚证都丢失了,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提供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办理。 1、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5、颁发结婚证。 补办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婚姻档案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一方结婚证损坏如何补办 一方结婚证损坏,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如何办理结婚证公证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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