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受害人尚未参加的,赔偿内容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致残的赔偿内容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内容为: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赔偿的内容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造成受害人参加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有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主要内容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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