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儿媳对公婆是不是有赡养的义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一、丧偶儿媳对公婆是不是有赡养的义务 首先,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在法定的赡养义务的清醒中并不包含丧偶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 其次,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法律并不强制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赡养义务的,但却对该行为加以鼓励,给与继承权的积极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儿媳妇是不是有责任赡养公婆 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只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民法典》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三、嫁出去的女儿是不是有赡养义务 嫁出去的女儿对父母也有赡养义务。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子女结婚了而消除,不论是不是结婚子女都要赡养父母。如果女儿不尽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 尽赡养义务时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丧偶儿媳对公婆是不是有赡养的义务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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