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关于经理职权的规定是如何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一、公司法关于经理职权的规定是如何的 《公司法》规定,公司经理有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视具体情况进行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 三、关于利润的分配公司法的规定有什么 公司法关于利润如何分配的规定为: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对于公司法关于经理职权的规定是如何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