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没下来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回迁房没下来离婚怎么分 一、回迁房没下来离婚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分割,或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竞价取得; 2、只有一方想要房屋所有权的,就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要的,申请拍卖,将拍卖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房子在公婆名下离婚怎么分 1、房屋登记在公婆名下,如果公婆承认该房屋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是登记在了老人的名下,那么,该套房屋不应以房屋权属证书上的登记来认定房屋的真正权属,而应该以事实产权作为认定的依据。因此,该套房屋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房屋权属证书上登记的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名字,从证书的公示、公信效力来看,一般推定该房屋的产权人为夫妻一方的父母。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和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人不承认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法院不能将该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去分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回迁房没下来离婚怎么分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