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偷盗罪应该怎么处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犯偷盗罪应该怎么处罚的 1、实施偷盗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被误判为盗窃罪可以在既定的期限内上诉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2)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盗窃罪定罪后会不会量刑? 1、犯了盗窃罪不一定会被量刑,如果存在以下的情形,盗窃行为人是不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罪起诉后法院不一定会作出有罪判决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可以请律师对盗窃物的价值进行评估吗? 1、律师不能对盗窃无的价值进行评估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盗窃案件中,对赃物应当估价的,应当委托有鉴定权的机构进行评估。根据通知规定,各级物价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所是赃物鉴定的法定机关。一般来讲应当委托价格事务所进行评估。但对一些特殊赃物,如文。物等,也可委托文物部门等其他有评估权的单位评定。但不能委托不具有评估权的单位评估。 2、应当由具有评估权的人评估。 受委托单位接到委托评估书后,应当交由具有评估该项赃物权的人进行评估,评估人必须是熟悉赃物性能,并具有一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对于没有估价资格的人,或者虽有估价资格但专业不对口的人,都不能对赃物进行评估。 3、要严格按照程序估价。 需要估价的赃物,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出具《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当载明赃物的品名、牌号、数量、来源、购置时间以及违法犯罪获得赃物的时间、地点等情况。接受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赃物的性质,按照要求的程序和步骤进行评估,需要多人或组成评估小组评估的,应当由多人或评估小组评估。受委托评估单位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应在七日内作出评估鉴定结论,并出具统一制作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由估价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单位应当对《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进行审查。如果对同级价格事务所出具有赃物估价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退回价格事务所重新估价或者委托上一级价格事务所复核。对赃物估价结论没有异议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存档,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法院审理盗窃案件的过程之中,可能会委托专业的机构对被盗窃财物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后确定盗窃数额较大的,法院通常会作出有罪的判决。犯偷盗罪应该怎么处罚,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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