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主体可以构成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的行为主体涵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人群: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是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履行公职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中的从业人员; 3.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执行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职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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