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我国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时,对单位判处刑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达到什么标准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才能立案?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才能立案: 1、行为人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涉及50万元以上财产金额的; 2、负有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会计凭证的法定义务,而故意销毁了该会计凭证的; 3、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中国刑法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一般根据下列规则予以立案: 1、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 2、故意销毁依法应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 3、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我国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处罚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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