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违建不拆如何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一、一般违建不拆如何处理? 违章建筑不拆除是可以强制性的拆除的。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如果经行政裁定要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就算房屋主人不同意,也可以申请强制拆迁。违章建筑,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随时可以强行拆除,不存在时间问题的。对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非法强拆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非法强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申请强拆要准备哪些材料?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征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四、拒不配合拆除违建怎么处理? 1、如果违建业主不同意拆,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违建是指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 3、严格来讲主要是指违反《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私自建设的房屋建筑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章的建筑物肯定是违法的,所以根据我们国家相关司法解释当中的规定是可以由行政机关责令拆除,而且到了这个规定的时间之内仍然不拆除,是可以强制性的对此进行拆除的,并且这样的一种强制性拆除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措施,毕竟违章的建筑物将会影响到市容市貌。违建不拆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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