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劳动改造有工资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拘役劳动改造有工资吗? 1、拘役期间参加劳动改造有工资 《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拘役犯最常见的劳动方式就是加工类的劳动 比如:制衣、电子零件组装,手工制作等。这些都是监狱里门槛比较低的劳动,一学就会,半天就熟练的工种,虽然这些工作的报酬微薄,但对于罪犯来说,却是一种赎罪和自我价值的体现。监狱里的劳动,不止有简单的手工活儿,还有一些精细手艺活,非常考验服刑人员的耐心和细心。通过劳动,他们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和价值,也可以借此机会学习新的技能和知识,为出狱后的生活做准备。 二、被判处拘役算前科吗? 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犯罪前科 前科属于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 2、前科和案底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案底指的是刑事犯罪记录;前科指的是曾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 (2)范围不同 案底就是犯罪记录,前科就是犯罪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需要对相关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三、被判处拘役,刑罚执行期间停发工资吗? 1、被判处拘役,刑罚执行期间不一定停发工资 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是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的。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被判处拘役的人员工资处理问题。被判处拘役的,拘役期间工资停发,期满释放,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由原单位接收并分配正式工作的,可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缓刑期满后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 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 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受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活的部分(津贴)不再发放。若按此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放。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可能会被要求参加劳动。根据规定,拘役犯若是被要求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对拘役劳动改造有工资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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