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承担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债务承担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债务承担的有效要件为该债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债务,该债务具有可转移性,第三人要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债务转移的行为达成合意。债务转移还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二、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应当符合以下要件: 1、多个债务须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 2、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为同一。 4、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 5、多数情况下有终局责任人。 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由于各项债务是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的,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分别独立的请求权。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三、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应当符合以下要件: 1、多个债务须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 2、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为同一。 4、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 5、多数情况下有终局责任人。 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由于各项债务是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的,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分别独立的请求权。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债务承担的有效要件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