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证诈骗罪怎么量刑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信用证诈骗罪怎么量刑的? 1、犯了信用证诈骗罪的公民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2、应以信用证上记载的数额为准。 在信用证诈骗罪未完成形态下,由于不存在被害人受损的事实,犯罪人也没有“实际所得”,只存在信用证记载的数额,而其正是行为人意图骗取但因各种原因未得到的,故以信用证上记载的数额作为诈骗数额,是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的;在信用证诈骗罪完成形态下,由信用证结算方式所决定,行为人实际套取的是信用证项下的全部款项,不可能还保留一部分数额。 二、信用证诈骗罪辩护人只能是律师吗? 1、信用证诈骗罪辩护人并不是只能是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2、信用卡诈骗罪的辩护要点: (1)区分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 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2)区分犯罪数额和既得利益。 犯罪数额不仅是信用卡诈骗罪定罪的重要标准,也是量刑的主要依据,自然也是律师辩护的一个关键点。 三、信用证刑事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信用证刑事起诉流程一般为,检察院审查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刑事案件后在限定期限内审结等。 (1)检察院受到材料后会审查起诉,经审查若构不成犯罪(包括合同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不满足或证据不足等情形)便不提起公诉,若初步认为构成犯罪变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2)提起公诉后,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2、在监狱服刑的公民若是信用卡没有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服刑人员的信用卡如果逾期了,可以联系发卡银行电话说明自己正在服刑的情况,然后申请停息挂账,待出狱后,再针对欠款进行还款即可。毕竟事出有因,银行自然会酌情考虑,不会轻易拒绝。 (2)当然,如果刑期较长,那当事人也可以尝试找家人朋友帮忙还款,等之后自己出狱了再解决亲友的欠款问题就行(虽然欠款依然存在,但债权方不再是银行,而是亲友,如此更好商量还款时间,还不会因为逾期而产生利息)。 (3)而如果信用卡欠款金额较大,一时还不完的话,那还可以向发卡银行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让亲友定期大一笔钱进卡里用于信用卡还款。 (4)当然,如果当事人名下尚有一定资产,那绑定个人银行卡进行还款即可。钱不够的话,还可以选择售卖、过户资产,找亲友帮忙用所得资金来还信用卡。 若是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是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都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犯了信用证诈骗罪。阅读此文后,如果对信用证诈骗罪怎么量刑的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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