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如何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女方提出离婚如何判 女方提出离婚的判法: 1、关于子女方面,若已经协商完,则按照协商判决,协商不成,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 2、关于婚姻关系,先调解,调解不成,以“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判决是否予以离婚; 3、其他主张的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女方陪嫁钱如何分 离婚时女方的嫁妆怎么处理取决于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获得的嫁妆,或者虽然是婚后获得,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该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 如果是婚后赠与,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怀孕期间女方如何离婚 怀孕期间女方要想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离婚。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女方提出离婚如何判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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