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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该怎么样处理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一、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该怎么样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和征收方进行协商谈判,协商不下来的时候,可以书面申请听证,联合其他拆迁户提出异议。在房屋征收决定下发后,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争取合理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离婚涉及房屋拆迁纠纷怎么样解决

现在登记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农村房子拆迁怎么样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常见的补偿方式有3种: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在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

需注意的是,如果选择纯货币补偿方式,那就意味着永久失去了宅基地使用权,所以要慎重选择。这种补偿方式比较适合在城里有稳定收入和住所并打算长期在城里定居生活的人。

2.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由于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在面积、位置、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实行产权调换的,必须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农村房屋拆迁只能“拆一还一”吗?产权调换大部分都是“拆一还一“,但”拆一还多“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如果被拆迁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比较优越,那完全有可能用1套房换到多套房。

3.宅基地+货币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在农村是最容易被接受的,因为很多人还是很需要很珍惜老家的宅基地的。如果选择这种补偿方式,既不会失去宅基地使用权,又能得到一笔补偿费,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这种补偿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该怎么样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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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7: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