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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局怎么认定家暴
分类 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解答

一、公安局怎么认定家暴

以下所列举的几种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家庭暴力范畴内:

1.实施诸如殴打、捆绑、残害及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2.长期进行频繁性乃至家常式的辱骂与恐吓活动;

3.涉及性暴力行为等。

所有上述行为都将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侵害,可以视为严重损害其人格权益的不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离婚时怎么认定家暴

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通过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家暴行为:

(一)伤情照片:受伤后及时拍照,拍受伤部位的同时,要拍脸,以证明关联性;

(二)诊疗记录:及时就诊,包括医疗本、诊断证明、医疗报告、住院病历等;

(三)报警记录、警察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告诫书等:

1、报警要尽量打“110”报警,而不是打派出所的电话号码。因为110报警会有报警记录留存,而打派出所电话往往没有报警记录;

2、要记录出警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将来调取证据;

3、如果当时无法报警,事后应及时报警;

4、必要时可要求警察给双方做笔录、依程序进行伤情鉴定、出具告诫书等;

5、家庭暴力受害人不方便报警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保证书:施暴方道歉时,要求其本人书写,可留存备用;

(五)证人证言:受害人应积极寻求亲友帮助,知情人将来可作为证人作证;

(六)录音录像:可事先准备,也可在暴力发生时尽量逃往有摄像头的公共场所;

(七)相关机构证明:受害人可以求助居(村)委会、对方用人单位、妇联、学校等机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安局怎么认定家暴”,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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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3: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