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还能开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一、失信人还能开车吗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能按时完成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 有能力履行但却故意拒绝履行的、通过欺骗、暴力或恐吓等手段阻碍执行进度或抗拒执行的、通过虚假诉讼或违法仲裁以及隐藏或转移资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相关消费限制令的以及无正当理由但仍然拒绝遵守和解协议的。 从交通出行方面来看,失信被执行人无法享受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也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的所有座位及其他动车组的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日常生活或工作所需的高消费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失信人员如何恢复信用 失信的人一般只要把未履行的义务给履行完,届时自然会从失信人员名单中放出来,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是指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将其名单信息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并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性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1)经传唤于规定时间到达法院配合执行; (2)遵守财产报告制度; (3)遵守限制消费令; (4)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处置现有财产; (5)有部分履行行为及明确的履行计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信人还能开车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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