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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流产可以要精神补偿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离婚流产可以要精神补偿吗

离婚流产不可以要精神补偿,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说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只有夫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形下,无过错的另一方一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并且前述的过错一般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流产期间离婚,要给赔偿吗

流产期间离婚是否要给赔偿需要双方协商决定,法律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不包括流产期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但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只有无过错方,如果双方都有上述过错,则双方都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精神病人可以办理离婚吗

精神病人可以办理离婚,但只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可以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可以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可以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可以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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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7: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