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配偶同意出卖房屋是否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未经配偶同意出卖房屋是否有效 未经配偶同意出卖房屋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配偶知情后对出卖行为予以认同或者购房的第三者属于善意且有偿取得的,可以认定该出卖行为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屋未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未过户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房屋物权变动不影响合同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未经配偶同意出卖房屋是否有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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