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防止一房多卖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怎么防止一房多卖 在购买房屋之前,购房者务必认真了解所欲购置物业的所有权状况以及相关信息。确认房产所有权人与您所洽谈的商家是否为同一主体,因为一套房产绝不可能归属于众多不同的自然人或法人,除非其是共有权利人,否则此类情况极为罕见。请注意,业务过程中,您需与对方共同赴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查阅财产权属证明资料。若是您提出查询房产产权详细情况的需求,而对方却以种种理由加以拒绝,此时您应提高警惕。您可以考虑预先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并确保及时完成网络签约环节。网络签约即指房地产领域内,交易双方在签署合同后,将之提交至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并公开于互联网上,随后将生成相应的网签编号。消费者亦可通过此网签编号,便捷地在网上查阅该房产的所有相关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手房网签工作能够有效促进房产交易透明度,规范合同文字内容,全面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经过备案的操作同样能避免房屋遭到一房二卖的情况。如若购房者对于经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交易持怀疑态度,不妨寻找本地知名的中介结构以协助您完成房产交易。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务必让中介机构明确记载“倘若发生任何关于房屋的争议或一房多卖行为,相关责任应全部由卖方承担”。尽管中介机构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这无疑将为您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有助于中介机构协助买卖双方拟定详尽且明确的合同条 文。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开发商一房两卖先签约方怎么维权 如果卖方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卖给他人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在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防止一房多卖”,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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