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的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一房二卖的合同有效吗 涉及一房二卖行为的两份合同,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对其生效要素的规定,便应被视为合法合规并具有有效性。然而,若该行为是出于相互勾结、恶意欺骗等不当目的而订立,则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将不具备法律效力。所谓“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为追求更高利润,先后或者同时通过两次买卖合同,将同一间特定商品住宅出售给两位互不知情的买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两名买家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卖家签署了合同,那么卖家实施一房二卖的行为主要会面临以下几种处理方案:以房产证登记时间来确定归属。假如在这两份合同中,有任何一份已经顺利完成了不动产所有权证书(俗称‘房产证’)的过户手续,由于这是物权优于债权原则的体现,因此应准许已成功办理过户手续的那一方拥有对该住宅的所有权。确立合同签订次序的优先地位。如果在这份两份合同申,两份都还没办理所有权转让登记并且标的房屋也尚未实际移交至两位买家手中,那么合同内容履行的次序就应当以它们在协议上签字的先后顺序作为评判标准,依据这个顺序决定合同条 款是否生效,具有优先权的合同应当被确认为有效合同。假设在第一位买家已经成功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之后,卖方再将同一房产卖给了第二位买家,此时卖方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对该住宅的所有权益,然而他与第二位买家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仍然具备法定的法律效力,这位买家可以根据这份有效合同向卖方请求违约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二、一房两卖房子怎么来确定归属 一房两卖房子的归属具体如下: 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归登记的买受人所有。 2、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3、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所有。 4、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 5、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二卖的合同有效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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