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首付有办法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购房首付有办法退吗 在特定条件下,购买方与出售方经过充分友好的沟通并达成共识后,关于取消该房产交易以及退回购房者所支付的初始资金(即首付款)的决定,那么这笔款项当然是能够被退回给购房者的。然而若合同并未额外设定任何规定来赋予购买方或出售方以解约权的话,那么双方都无权任意宣布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对方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原定协议,亦或是提出支付违约金等相关罚金事项。在这个特殊情况下,关于是否应当退回首付款项,还需依照当初签订的合同条款予以综合考量和判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购房定金是否要退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买房定金可以退。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也就是要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履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也就是合同中约定应该给付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首付有办法退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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