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属于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属于拘留吗? 1、取保不属于刑事拘留。 2、取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传唤会被拘吗 不会。取保是指检察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出庭作保证或者出庭作保证的强制措施。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传唤属于例行公事,询问有关的案件情况,并不会收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会留案底吗 取保是否会留案底,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取保本身不会留下案底,取保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 2、但被的嫌疑人判决会留下案底。 取保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公安机关准许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24小时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3,在传讯时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申请取保的流程如下: 1、申请取保,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申请,其委托的律师也可以申请; 2、有权机关的审查决定,公检法在接到取保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决定,决定取保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作出取保决定书; 3、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当事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取保到时间予以解除后,并不会留下所谓的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由于取保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处罚,也就不会留有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取保属于拘留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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