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对方车剐蹭走了属于肇事逃逸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把对方车剐蹭走了属于肇事逃逸吗 若在行车过程中,无意间触碰他人车辆后悄悄离去,这种情况并不算作是肇事逃逸,但是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程度上的行政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因为违反道路交通相关管理法规而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此类行为便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通肇事罪。 在此类案件的成立要素中,必须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即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除此之外,还需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规章制度。 但是在没有产生这些法定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并不会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 接下来,我们将会详细解释如何判断是否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明确知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虽然预见交通事故的发生,却选择驾驶车辆或者抛弃车辆立即逃离事故现场;尽管当事人坚信自身对于事故并无责任,依然选择驾驶车子迅速离开事故现场;当事人可能曾饮酒或者无驾照驾驶,由于这些状况引起警方怀疑引发事故,上报案情之后亦未能积极地配合在现场等候处理,反而擅自离开事故现场后又回到现场;当事人虽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在报告完案情以及接受医疗护理等程序后,未经许可且无任何原因就突然离开医院;还有一种情况,即使当事人将伤者送至医院治疗,但是并未进行案情汇报,同时也故意留下虚假姓名、地址或者电话号码后离开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把对方车撞坏了第三者责任险赔不赔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把对方的车撞坏了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会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把对方车剐蹭走了属于肇事逃逸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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