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付过的订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买房付过的订金能退吗 关于订金能否退还的问题。 根据术语解释,“订”的含义是指订立和预订之意,这仅仅只是一种交易习惯性的用语,并不具备任何担保的功能效力。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将“订金”理解为预付款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交易顺利完成的情况下,“订金”可被直接视为货款; 然而,若交易最终未能实现,那么“订金”则应全额归还。而另一方面,如若双方签订的是具有“定金”性质的协议,这意味着购销双方已经达成了某些特定的协议。在此类情形中,房屋的“定金”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退还的。因为“定金”被视为一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其基本的法律属性属于违约定金,同时也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只有在开发商或卖家由于自身原因,出现违背了正常交易原则的情况时,买家应对此给出合理的理由并提交正式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才能把已经缴纳的定金予以退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的房子未按时交房可以退房吗 买的房子还没交房可以退房,但是需要满足退房的条件才行,具体如下: 1、延迟交房: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没有产权证: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3、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付过的订金能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