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认罪可以取保候审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不认罪可以取保候审么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被指控者或被告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这一特殊程序的批准,并非简单地取决于其是否承认有罪,而主要是依据他们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节和性质来进行综合评估。若被指控者或被告并未对社会造成明显威胁,并且案件的实际情况也允许的话,那么他们仍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决定是否准许取保候审时,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包括可能判处的刑期长短、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羁押的必要性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不认罪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是否承认罪行与取保候审之间并无直接关联。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1、针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根据其情节和社会影响,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者; 2、虽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然而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该行为便不再具有对社会构成隐患之虞; 3、鉴于被告人服役期限已经期满,案件尚未得到最终审判,遂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手段进行进一步审理的; 4、以及依据我国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遇有必须实行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形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内,对于是否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并非仅仅依靠追究其所犯罪行为的供认与否来作出,而是需要对其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案件本身的性质以及案情细节进行综合性的权衡与审核。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没有对社会构成明显的威胁,并且案件情况符合相关规定,那么他们就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做出最终决定的过程中,还需要充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期长短、身体状况以及是否存在必要继续羁押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对于取保候审的审批工作,我们必须要以全面而谨慎的态度去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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