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没判刑有案底怎么申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没判刑有案底怎么申诉 依据我国高度强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拥有对自诉案件的调解权,自诉人有权在宣告判决之前与被告人达成和解或撤回自诉。若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则应遵循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若被告人并未被羁押,则应在受理案件之后的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关于阁下所提出的疑问,倘若刑事拘留后并未被判处刑罚,即未经正式审判程序,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留下案底。案底通常特指刑事犯罪记录,仅当经由法院判决确认有罪时,方能产生正式的刑事犯罪记录。若刑事拘留后得以无罪释放或未经正式审判,便不会产生案底。若阁下坚信自身遭受误捕或存在其他申诉理由,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申请,请求纠正错误或撤销拘留决定。具体的申诉流程以及所需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法律的具体规定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刑事拘留没有毛病怎么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应于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当日起算第七个工作日内,依照相关预算管理权限向有管辖权的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则需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赔偿金的实际支付工作。 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应按照日均标准进行赔偿。具体的每日赔偿金额以国家公布的上年度全职职工每日平均工资为基准予以计算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自诉案件中的审判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工作,以促使当事人达成谅解协议或者撤销自诉。对于已经被羁押的被告人,应遵守相关法规条款,参照第二百零八条执行,而未被羁押的被告人则需在半年之内得到司法公正的判决。刑事拘留后如果没有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则通常情况下不会留下案底。需要知道的是,所谓的“案底”实际上是针对犯罪行为而言的档案纪录,只有在经过法院的公正裁判并予以确认之后才会被正式载入其中。倘若因为误判、错捕等原因遭受不当对待,当事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出申诉,请求法院对此予以纠正或者撤销。至于具体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文书资料,应当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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