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与抢夺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劫与抢夺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抢劫与抢夺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两种犯罪的法律定义存在明显差异。 抢劫通常被视为行为者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正当手段,强迫受害者立刻交付全部财产,或者未经许可夺取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 相反地,抢夺这一术语则意指某人采用暴力方式进行掠夺和争夺。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抢劫罪既有暴力、威胁等强制性手段的体现,也有强制性的行为使得受害者乖乖交出财产。 相比之下,抢夺罪更加注重在公众视线外趁对方疏忽,赤裸裸地获取价值较大的物品,令对方措手不及、无力反抗。 再次,二者所涉及的法益并不完全相匹配,抢劫罪不仅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更直接威胁到人身安全权益。 然而,抢夺罪往往仅限于对财产权利的侵犯。 最后,涉及到主观动因的层面,抢劫罪的犯意明显可见,即行为人希望凭借武力或是同等强度的压力,让受害者自愿放弃财产,从而在受害者无法抵抗或没有能力抵挡的情况下取得财物。 换言之,武力威慑成为行为人取得财产的主要手段。 相较于抢劫罪而言,抢夺罪的主观意愿主要是基于突然获得物质财产,借助“乘虚而入”的策略,在受害者毫无防备之时,达到获取财富的目的。 即行为人体现在遵守法律规定且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损害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取财富。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劫与抢夺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关于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定罪量刑规定,详述如下:抢夺罪的量刑规范指出,若触犯此罪行,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或频次较多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可附加或单独罚款。对于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至于抢劫罪的量刑标准,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罪犯甚至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关于抢夺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抢夺罪的实施方式往往是趁人不备,出其不意地公开对财物施加有形力量,使得他人无法及时进行抵抗,从而获取到数额较大的财物; 再次,从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抢夺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一个普通公民; 最后,从主观层面上讲,抢夺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本质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法律定义层面,抢劫罪着重强调了实施犯罪时使用的暴力威胁,即通过强制性的手段来获取他人的财产,这种行为往往会对人身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而抢夺罪则更加注重利用暴力手段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涉及到人身安全问题。其次,从行为方式来看,抢劫罪通常表现为明显的犯意和武力威慑,而抢夺罪则更多地体现为突发性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并未预见到受害者会进行反抗。最后,从法益侵犯和主观动机角度分析,抢劫罪所侵犯的法益更为严重,其主观目的也更为明确,即通过暴力手段来获取他人的财产;相比之下,抢夺罪虽然程度较轻,但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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