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什么情况下扣银行卡钱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一、法院什么情况下扣银行卡钱 在法院作出裁判之后,若有责任方未能按照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进行执行或者故意延迟执行,在对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以通过调查、冻结及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来实现; 其次,可通过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收入以实现执行目的; 第三,通过查封、扣押、出售、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资产来保障权益; 再次,可以搜寻并查获被申请执行人隐藏的财产以确保权益得到维护; 此外,也可以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原先约定的财物以及单据; 同时,还可以强制被申请执行人搬离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最后,可以强制执行法律文书中指定的相关行为。 另外,还需要强制性地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迟延履行金,并且强制办理与财产权证照转移相关的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二、法院什么情况下退诉讼费 在下列情形出现时,应退还已缴纳之诉讼费: 首先是如二审法院作出将案件发回重审之决议; 其次若为第一审法院裁决并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再者,若驳回起诉之裁定引发上诉,而二审法院又维持了原一审法院所作之裁定; 最后,当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且移送之后民事案件无需继续审理之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在法院判决宣告后,如责任方未能按期履行相关义务或者有意拖延,受害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具体的执行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方法:对责任方的银行账户进行调查并予以冻结、划拨其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来源;查封、扣押、出售其名下资产;搜寻、查获其隐匿的财产;要求其交付特定财物及单据;责令其搬离所居住的房屋或退出所占用的土地;执行特定的行为;加倍支付因迟延履行而产生的利息以及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财产权证照的转移手续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