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留置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什么情况下留置 以下是留置适用的具体场景: 首先,留置权可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得以运用。 其次,留置权亦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再次,留置权还能在保管合同中发挥作用。接着,留置权也能够在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中得以体现。 此外,留置权同样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最后,留置权还可应用于委托合同与信托合同之中。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当案件涉及到重大且复杂的情况;存在可能串供或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风险时,都可以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到诸如加工承揽、基建工程中涉及的建筑安装、储藏、货物运输合同等各类情境;同时也涵盖了财产租赁及委托信托合同等领域。当面临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处理,或者存在可能出现串供、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等风险情况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实施留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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