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首先,关于犯罪客体部分,该罪所触犯的主要法规包括了国家对于商标的全面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登记注册成功的商标专有权。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该罪的各种具体行为在现实中主要形成于非法销售那些具有明确知晓性质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在这个过程中,销售金额的数值必须是达到特定数量级别上,才被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 再次,涉及到罪犯主体这一要素时,我们发现这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通常来说需要是一般的自然人。 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我们不难看出,只有当犯罪行为人明知道自己销售的产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并且仍然故意地把这些商品销售给其他人才会被判定为有罪。 因此,在法律条款上,只允许犯罪主体故意地实施此类售卖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三种主要涉及到商标权保护的犯罪行为类型: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而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如下:其一,累计销售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其二,尚未来得及销售的货物价值额达到十五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第三种情况则是,即使总额达不到要求,但已售出货物和未出售货物的总价值已经突破十五万元人民币。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犯罪所涉及的客体主要涵盖了商标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专有权权益;在客观层面上,针对的是那些未经授权擅自出售并明确知晓其为假冒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别的不法行为;从犯罪主体来看,通常是以自然人为主导;而在主观方面,则需要行为人在明知所售商品为假冒品牌的前提下,仍然故意进行销售活动。在此类案件中,法律着重强调的是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实施售卖行为的意图,才能构成相关的刑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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