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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可以善意取得吗
分类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解答

一、土地可以善意取得吗

在我国,获得土地使用权通常有三种方式,分别为出让、划拨以及转让。出让则是通过公开招标、竞价拍卖、标定地价、协议等途径来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则是指经过国家的批准,申请人可以无需支付费用而直接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通过销售、交换或者赠与等方式来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二、土地可作为遗产吗

在我国的制度下,田地是不被允许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这是由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土地为国家或者农村集体共同所有,并不是由某位个人独立拥有。因此,也就无法在去世后将其传承给继承人。另一方面,我们所常言的“遗产”,一般是指公民在离世时所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总称,范围涵盖了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储蓄等日常消费品,还包含了他们的树木、动物和家禽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甚至连他们的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等也都囊括在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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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8: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