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平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没有还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和平离婚,关键就在于双方得心甘情愿地达成离婚协议。
然后,得带上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户口簿这些重要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来讲是这样的: 一开始,要提交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仔细审核提交的这些材料。 要是材料都符合要求,就会给双方安排一个离婚冷静期,这个期限是30天。 在冷静期这段时间里,双方得好好想想自己的决定。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必须得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要是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在冷静期内反悔了,那随时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再说说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双方在孩子抚养这件事上没办法达成一致,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各种具体情况,像经济状况、抚养孩子的能力,还有孩子自己的意愿等等这些方面,然后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谁,以及抚养费该怎么支付之类的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和平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他们带着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30天冷静期。但在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同时他们对于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小胡作为小李一方主张诉讼解决。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冷静期内反悔,按照规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符合相关程序的。 2、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诉讼是解决途径。法院会综合考量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和孩子意愿等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支付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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