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买房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民事买房纠纷如何处理 首先,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展开充分的协商沟通; 其次,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他们可以考虑寻求调解解决途径; 再者,如有明确的仲裁协议存在,可依法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 最后,若仍然无法达成和解,当事人依然具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民事买卖纠纷向公安可以不吗 在所有的经济类纷争中,买卖事件所引发的纠纷无疑是属于最为常见的一种民事纠纷类型。对于此类纠纷,通常情况下会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得以解决: 首先是民间自行进行的调解; 其次则是以政府为主导进行的行政调解; 再者就是由政府职能部门实施行政仲裁的手段; 最后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司法调解或者裁定来解决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较为琐细的民事纠纷中,治安派出所等相关机构也有可能参与其中,以调解方式完成对之的处理。总而言之,在实际操作中,以上各类协商与调解方式的选择可谓是因人而异,根据实际情况与需求,方才能达到最佳效果。若在经过各种努力之后依旧无法解决纠纷,那么寻求法律诉讼帮助恐怕将成为最后的选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