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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车撞了住院以后怎么处理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解答

一、被车撞了住院以后怎么处理

当涉及到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出院之后不配合结案的问题时,我们建议您采取如下步骤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可以考虑就之前已经垫付的医疗费用向法院提起上诉以争取追回这笔费用。

其次,对于交警大队如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期限完成案件的审理,以及伤者所享有的进行损害赔偿诉求的权利及其渠道的问题,如若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都已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十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书面调解申请且调解未能成功达成协议,那么,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制作调解终结书并将其送达到各方责任人手中,由此,诉讼时效即应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正式开始计算;同样,倘若经过调解后仍未能达成满意的协议并且公安机关未曾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话,诉讼时效则会从调解失败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不幸的是经过调解后双方达成了初步的共识,但是责任人并没有依照约定履行其义务,那么诉讼时效就应当从书面约定的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再者,交警大队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期限完成整个案件的审查,同时,伤者对自身受到的损害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定的民事诉讼程序来全面解决他面临的权益争议。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无论是公安机关所负责的事故鉴定工作还是损害赔偿调解程序等,都已非常明确和详细地规定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之中。在事故认定工作中,重伤患者并不具备决定程序结果的能力,他们的决策权基本上都在公安机关的掌控之下,因此事故认定程序的结束无需由伤者亲自前往交警大队进行操作。而在纠纷调解程序方面,尽管调解程序的启动是由伤害方和侵权行为方双方共同推动的,然而一旦经过调解未能达成任何满意的协议,那么公安机关应当在调解工作启动后的第十日之内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以宣告调解结束。换言之,虽然调解程序的开启有赖于伤者和肇事者的共同努力,但是在经过调解之后仍然未能取得任何成果,那么公安机关的职责就是立即宣布终结调解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二、被车撞了住院吃饭怎么算

在计算住院病人的伙食补贴费用时,可参考并依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合理设定。总体而言,伙食补贴费用的赔偿期限通常为住院治疗的整个过程,即根据患者在住院期间度过的天数来精确计算伙食补贴费用;而这些专门的工作日数,又需要与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伙食补贴标准相结合,从而能够准确地推算出相应的实际伙食补贴金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遭遇交通事故之后,如果伤员在康复出院以后拒绝配合办理结案手续,我们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策略:首先,对于已经垫付的医疗费用,我们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追讨回来;其次,交警大队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处理;倘若经过调解仍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公安机关将依法出具调解终止书,同时也意味着诉讼时效的正式启动;若责任方未能如约履行其应尽义务,则诉讼时效自书面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最后,伤者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关于事故处理的具体流程以及调解的相关规定,请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重伤患者而言,他们的决策权主要集中于公安机关,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出具调解终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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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6: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