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单方面改孩子姓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后可以单方面改孩子姓吗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直接监护及抚养孩子的父母任何一方都有权力变更孩子的姓氏名称,然而,这必须获得另一方家长的同意与共识。若在离婚过程中,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或者没有经过充分的协商,那么其中一方试图改变孩子的姓氏时,公安部门有权拒绝受理此类申请。换言之,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并不能独自决定更改孩子的姓氏,即便已经实施了更改行为,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将其恢复到原来的姓氏状态。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在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并无权利单独更改孩子的姓氏。从理论层面来看,如果想要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地更改孩子的姓氏,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双方的协商,并且在协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进行修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二、离婚后可以再结婚吗 再次步入婚姻的殿堂呢? 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您仍然享有结婚的权利。若是通过法庭判决离婚,按照程序要求,必须等待判决书正式生效后方能 再次步入婚姻的殿堂;若是选择的协议离婚方式,那么在取得离婚证书之后就可以开始备婚。值得注意的是,在经历过离婚手续后,您即成为单身人士。对于单身男女来说,只要年满合法结婚年龄且身心健康,那么他们有权自由地决定是否 再次步入婚姻生活,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姻应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同意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侵犯,同时也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此行为加以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承担直接监护责任的一方无权单独决定变更孩子的姓氏,必须要经过另一方的书面明确同意,才能实施此类事项。如若双方没有进行过相关的商议或者公安机关尚未依法开展相应审批手续,那么任何关于修改孩子姓氏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无效。从理论层面来看,合法地改变孩子的姓氏需要得到父母双方的共同协商和一致认可。因此,在离婚之后,如果想要对孩子的姓氏进行变更,就必须要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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