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修期和质保期是多久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保修期和质保期是多久 关于房屋质量的保修期限,一般的标准是不低于五年,这是从整个工程项目成功通过竣工验收并获得合格证书的起始日为准。对于房屋的主体结构部分,则提供终身保固保障。 至于保修时间的长短,通常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决定,并且双方必须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以及相应的保修责任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二、保修期和质保期的区别 关于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详情分析如下: 1、综合来看,质保期通常设定在6至24个月之间,而保修期限则往往规划为2至5年之间; 2、质保期的起算日期为从工程实际竣工的那一刻开始计算,而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则是从我们的工程圆满通过竣工验收并被判定为合格后的当天开始计算; 3、值得注意的是,质保期这一概念可供合同双方自行商定,而保修期限则是由相关法律法规直接所规定的; 4、最后,质保期关系到发包人承诺及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时限,而保修期限则与质量保证金无直接关联性。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房建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五个年度,自工程竣工验收获得合格证书之时开始计时。同时,主体结构享有终身保固权益。具体的保修期限将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进行友好磋商后共同决定,并且必须在工程质量保修说明书中明确注明保修范围、期限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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