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一、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协议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年。 租赁期限超越此范围,则超出的期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租赁协议到期后,双方当事人有权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但新签的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也不应超过二十年。 同时,国有土地的租赁协议在租期方面有以下具体的限制: 1、对于耕地而言,其承包期限为三十年; 2、对于草原来说,其承包期限通常为三十年到五十年之间; 3、而对于林地而言,其承包期限普遍为三十年到七十年不等; 如涉及到特殊林木类型的场地租赁,则需要经过国务院林业管理部门的批准,方可适度延长租赁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集体建设用地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即乡村(镇)建设用地,特指由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村个体投资者、广大群众通过投资或集资形式,用于进行各类非农业项目建设所占用的土地资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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