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罪判缓刑罚金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拐卖妇女罪判缓刑罚金多少 在处理拐卖妇女罪相关问题时,其所涉及到的刑罚及罚金的数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节、犯罪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结合被告人在案发后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由法院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通常而言,拐卖妇女罪的量刑范围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相应的罚金。 然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也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至于罚金的具体数额,则将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拐卖妇女罪是否包容猥亵 不可容忍。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以及“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包含关系,它们是两类各自独立明确的罪行。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定义的“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条款之中,并未对在犯下此罪的过程中同时发生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等加重情节做出相应的规定。假设在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等相关违法活动的过程中,倘若出现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恶劣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应综合考虑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在涉及到拐卖妇女罪责的案件中,所面临的刑罚及罚款额度会因其案情的严重程度、损害结果以及罪犯的认错悔过态度等多方因素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这类案件的量刑标准为五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数额的罚金处罚;然而,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的惩罚,并且还需承担支付罚金的义务。关于罚金金额的确切数字,将由当地法院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来做出最终决定。法院将会全面深入地分析和权衡各方因素,争取在尽可能公正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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