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怎么才可以判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以后怎么才可以判缓刑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明文规定,得以宣告缓刑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严格条件:首先,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其次,存在真诚且深深的忏悔意图; 再次,社会利益无损,无任何再度犯罪的潜在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时,不能对其所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以上所有条件必须得到充分满足,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判定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直接决定是否能够判缓刑的关键因素。 取保候审与缓刑的判决属于两个完全独立的司法程序。 取保候审主要关注的是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非决定最终的刑罚。 因此,即便被告人成功获得了取保候审,也并不代表他必定会被判处缓刑。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取保候审确实可能对法官判断被告人是否具备“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个缓刑条件产生一定程度的参考作用。 假如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曾违约,保持良好的悔过态度,那么这无疑将提高法官对其判处缓刑的可能性。 总而言之,能否判缓刑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犯罪情节的轻重、悔罪表现的真挚度、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取保候审以后还有刑期吗 在法律的规定中,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算作刑期之内。通常情况下,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正式生效且执行之前,如果已经先行被羁押了一段时间,那么这段被羁押的时长可以相应地折抵为罪行的刑期。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羁押并非特指取保候审这一种形式,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取保候审并不能够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进行折抵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缓刑必须满足以下四大必备条件:其一,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较轻;其二,罪犯本人真心实意地表达出对自身所犯罪行的深刻忏悔;其三,罪犯在未来的生活中没有再次触犯法律的潜在风险;最后,罪犯的行为不会给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通常情况下,缓刑制度适用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直接影响到对罪犯是否适用缓刑的最终判决结果,但是,如果罪犯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那么这将有可能提高他们获得缓刑判决的可能性。然而,缓刑判决的具体执行还会受到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罪犯的悔罪态度以及其行为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程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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