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出轨的认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法院对出轨的认定有哪些 在司法程序中,法庭对不忠配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判定主要依据另一方提出并提供确凿证据。此类证据可以涵盖以下方面:包括与婚外伴侣亲密照片、录像影像资料以及酒店住宿登记凭证的证据; 第三者的证词供述;不忠配偶所书写的保证书、忏悔声明;乃至其与婚外伴侣共同孕育的子女等,以上种种皆可作为法庭判断不忠配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重要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法院对再审申请如何进行审查 关于再审程序的详细步骤如下所述:在一审阶段,案件所涉当事人需严格按照法定要求,撰写完备的起诉书并向相应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倘若对于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首轮裁决结果存在异议,则当事人有权上诉至更高一级别人民法院。针对原判决中涉及的基本事实未能做到清晰且准确陈述这一情况,法院可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原有判决,将之发还重审,或是在确实查实有关事实之后予以重新裁定。在此基础上,当事人如若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存疑,同样具有权利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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