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若在离婚过程中,乙方坚决反对,应依法寻求司法途径以达到离婚目的。针对对方个人的强烈意见不想离婚的情况,倘若有充分的事实能够证实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或满足法定离婚标准,例如证实对方存在重婚或婚内与另一人非法同居的行为、家庭暴力或遗弃家人的严重情形、赌博成瘾甚至吸毒等起点恶劣行为以及夫妻关系因情感破裂而真的已经分居满整整两年的实情,法庭经过深入调查查证属实时,必定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批准离婚。换言之,如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便有机会要求实现离婚的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如何办手续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0 在涉及到离婚问题的处理过程当中,倘若乙方始终固执己见,态度坚决地表示反对,那么解决此问题的可行路径便是通过司法程序。在此种情况下,需要境内存在确凿之证据证实另一方当事人的确存在诸如重婚罪、家庭暴力行径、赌博恶习、以及滥用毒品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是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并且已经达到分居状态长达两年以上。当法院经过严谨的调查取证,确认上述事实无误之后,便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准许离婚申请。因此,为实现离婚诉讼请求,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无疑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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