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信用卡多少钱可以构成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欠信用卡多少钱可以构成诈骗罪 根据相关规定,若信用卡拖欠款项超过一万元且存在恶意透支行为,将被判定为欺诈罪行。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有信用卡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规定的信用额度或逾期天数进行透支消费,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正常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还款的行为。对于恶意透支行为,其涉及金额在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利息,且情节显著轻微,则可依法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欠信用卡多少额度会起诉诈骗罪 根据信用卡相关法律法规,一旦累计欠款达到一万元或以上,且存在明显恶意透支行为时,即可被认定为金融诈骗犯罪。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为目的,超过法定额度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行进行过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还款的行为。对于恶意透支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但不满十万元者,若在警方立案之前已经全额偿清所产生的全部透支利息,情况显著轻微的话,可以依法决定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倘若信用卡欠款总额大于一万元并且存在蓄意透支行为,这便可以被视为一种欺诈罪行。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超越了信用额度或是期限过久地进行透支,经过银行两次正式的催收之后,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涉及到的金额在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然而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已经全额偿还了透支利息,并且情节相对较轻,那么有可能会得到宽大处理,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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