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先孕农村医保报销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一、未婚先孕农村医保报销吗 首先,如前所述,未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而生育婴儿,在农村合作医保险制度中并不视为合法生育行为,因此无法获得相关费用的补偿。 然而,情况发生变化的是,如果女性在生育前已由其所在单位持续缴纳了至少一年时间的生育保险,那么她将有资格申请生育费用的报销,具体的报销流程如下所述: 1.提交申请及相应材料;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或参保者需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有关生育费用报销所需的各类资料。 2.予以接收并进行审核;接下来,由工伤生育保险管理部门下设的生育保险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评估与检查。 3.再次审查;待初步审核完成后,复核人须对各项事项进行细部核实与校正。 4.获得批覆并领取保险金;此后,依次经基金管理部门与上级主管批准,最后由基金科根据审批结果将生育保险待遇汇入参保单位或个体户的银行账号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未婚先孕打胎男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未婚先孕的情况下,男方通常并不必须承担起任何法律义务。 然而,他们仍然有必要去协助和配合女方履行好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父母结束了同居关系之后,除非他们负责直接照料孩子的日常生活,否则无论其是否为婚姻中所生,其亲生父亲或母亲都有责任负担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关于详细的支付方式及金额将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倘若双方发生争议并且无法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那么这样的问题就必须交由我国法院进行权威审判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凡未能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婚姻手续登记的生育子女行为,依照我国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并不被视为合法生育行为,因此在此种情况下,相关的补助费用将无法获得。然而,如果女性在生育之前已经按照要求缴纳了至少一年的生育保险金额,那么她们就有资格向有关机构提出报销申请。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首先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以及所需的证明文件;其次,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接着,进入复核阶段;最后,经过批准后,即可领取相应的保险金。值得注意的是,生育保险待遇将会直接汇入到参保单位或者个体户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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