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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裁员年假赔偿标准是多少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解答

一、裁员年假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用人单位依法与其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未能为其员工安排足够的年度休假,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该员工本年度已经累计工作的时长来计算应取得的年度休假剩余天数,并以此为基础支付相应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折算的未休年假休息日不足以构成完整的一天(即不足24小时),用人单位将无需给予相关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

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裁员年假赔偿发放时间规定是什么

在面临员工裁减的情况下,员工未休完的带薪年假将会被视为工作时间进行计算,并以此为依据折算成相应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同时,对于年假尚未使用完毕的员工,我们将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地延长其补偿期限以确保公正性。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政策,针对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这一要素给予经济补偿的额度也是明确的、有章可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甲方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际,若尚未为其妥善安置足够之年度休息假期,应根据乙方在本年度内所累积之工作时间长度核算未能享用之年假天数,随后向乙方提供相应补偿。然而,若经此折算之后所剩余之年假时长尚未达到24小时,甲方则无须支付额外薪酬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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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4: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