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6岁属于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未满16岁属于强奸罪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所述,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在法律上被赋予了特殊的保护,将成为强奸犯罪的重点打击对象。 若有任何人士采取强制、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进行性行为,不论其年龄是否已满十六周岁,均应按照强奸罪予以定罪量刑,且需加重处罚。 因此,对于那些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同样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未满16岁可以取保候审吗 若案情涉及的对象为年满十四周岁但未达十六周岁,且犯有抢劫罪行,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是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依照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对于符合以下四种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依法准予其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隐患的;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社会安全风险的产生; 最后,若案件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在法律上得到特殊的关注和保护,已经明确成为强奸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的主要目标群体。倘若有任何人,包括但不仅限于强制手段、威胁或是其他任何非正常方式,与年满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无论对方的实际年龄是否已经超出十六周岁的法定年龄限制,都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罪量刑,并在此基础上实行更加严格的惩罚力度。因此,无论是年龄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青少年,抑或任何其他主体,只要触犯此条规定,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都将视为构成强奸罪行予以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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