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生不愿意会构成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男生不愿意会构成强奸罪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强奸罪的成立必须包括实施对女性使用暴力、威胁或其它强制性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社会危害行为。如若男性在意志上明确表示拒绝,即他并未采用任何形式的暴力、威胁或是其他强制手段逼迫女性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此类情况并不足以构成强奸罪。而强奸罪的法律性质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具备强烈的强奸意图,客观方面也必须实际付诸行动以实现其奸淫目的。在此种情形下,倘若男方的确坚决反对,便无法同时满足强奸罪的主观及客观要素,故而无法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男生不承认发生过性行为能否起诉 若被指控犯有强奸罪行,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向警方报案。在强奸罪案件中,由于证据不足导致无法定罪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公安部门将进行补充调查并在必要时多次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复审。检察机关可基于此对该事件做出决定,包括提起公诉或撤回诉讼处理。如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法院将对此展开全面审理,可能出现以下几种判决结果: 1.若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则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宣布被告无罪释放; 2.若法院认定证据确凿无误,被告将面临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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