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拖住不理赔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保险公司拖住不理赔怎么办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若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时,您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赔偿相应损失,或直接向所在地的司法管辖法院提请提出诉讼。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方,其享有索赔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及康复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造成了伤残情况,还应赔偿相应的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致人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双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保险公司拖着不给理赔怎么办 在遇到道路交通事故后,倘若对方的保险公司未能给予理赔,您有权要求肇事者本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亦可选择直接向案件所归属的司法机关提出上诉请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给他人带来身体伤害的行为,必须承担负责治疗及康复所需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导致受害者伤残,还需支付辅助器具费以及残疾赔偿金;若致其死亡,则须支付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双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遭遇了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倘若对方的保险公司未进行合理赔偿,则您有权选择直接要求负有责任方予以赔偿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您享有权利要求赔偿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在内的所有合理支出以及因事故而导致的误工损失。若不幸造成了伤残甚至是死亡,那么您还将获得辅助器具费用、残疾赔偿金乃至死亡赔偿金的相应补偿。当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分歧时,您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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