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一定要退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盗窃一定要退赃吗 盗窃罪在被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自首或被发现后态度良好,主动退赃的,可以减轻判罚。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盗窃一定要拘留吗 1、在大多数情况下,盗窃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刑事拘留。 然而,对于盗窃行为涉案金额较大,或者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恶劣行为,那么犯罪嫌疑人才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法律惩罚。 2、如果犯罪嫌疑人身犯数条其他轻微犯罪行为,但其总体行为尚未构成公安机关拘留逮捕的必要条件; 或者犯罪嫌疑人身处的环境能够得到充分监管,并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那么他也存在不受刑事拘留的可能性。 3、具体判刑结果则需要综合考虑盗窃罪的具体情形。 例如,如果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存在着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积极地向受害者退赔赃款,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根据以上因素对其进行适当的减刑处罚。 而财产数量的庞大,却是构成盗窃罪的关键要素之一; 此外,盗窃活动的具体情节同样也是评断罪名成立与否的重要依据。 4、无论盗窃所得的财物如何分配和动用,比如自行占有、赠与他人、交给集体或是销毁,或者继续被他人非法侵占,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其侵犯他人财产权的本质。 因此,这一切都无法改变罪名成立的事实,更不会影响到量刑的准确度。 5、然而,这种犯罪行为必须出自于行为人的直接故意。 也就是说,那些不具有直接故意心理倾向的人,即便他们的行为涉及到了盗窃公私财物,也始终无法构成本罪。 这是我们在量刑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在被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自首或被发现后态度良好,主动退赃的,可以减轻判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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