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是不是行政许可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一、专利权是不是行政许可 不属于,这应当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授权,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的申请,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利、资格或法律地位等进行认定、甄别、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专利授权发予专利证书显然属于该情况。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一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专利权是不是著作权 专利权与著作权之间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二者所涉及的保护客体各有其特点。 著作权主要针对表现作品内涵和意象的具体形式进行保护; 而《专利法》所保护的则是具备新颖性、创新性以及实践价值的发明与创作成果。 其次,两种法律制度在保护条件方面亦有所不同。 在著作权领域中,作品只需独具匠心即可得到保障,并不要求为首次创作; 然而,同样的发明只能由最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专利权的认定。 再者,两者的权利取得程序也有所差别。 相较之下,多数情况下,著作权可以自然生成,而专利权的取得必须经过专利机构的特定批准。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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