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欠债人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起诉欠债人要什么证据 欠款不还起诉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比如出借金额,已还款数额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起诉欠债人要打官司么 在决定是否采取法律手段(如打官司)进行追讨债务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判断。 首先,权利主张方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亦可选择以口头形式提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判定并强制债务人履行其应负的债务清偿责任。 其次,若双方当事人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能就债务问题达成和解协议,那么调解也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倘若债务人坚持拒绝执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则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执念申请,借助司法力量强制执行债务人的相应财产,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处理重大债务纠纷时,采取法律措施(通常是指参加正式的诉讼程序,即打官司)往往是必要且必要的。而且,面对债务人不愿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债权人也具备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天然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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